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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街道:
为做好越秀区2025年度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工作,根据《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穗越市监规字〔2021〕1号)规定,现组织开展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范围
(一)承担国际、国家、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二)主导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
(三)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助的单位、项目和申报范围应符合《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网址:https://www.gz.gov.cn/gfxwj/qjgfxwj/yxq/qbm/content/post_7863714.html)的规定。
(二)申报的项目在完成2年内书面提出资助申请,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通过“穗@i企”受理申请,按系统要求提交材料。
(一)申报单位登录 “穗@i企”,在“穗政通”栏(网址:https://qyfw.gzonline.gov.cn/qyfw/policyService/index/subsidyProject?tab=6)点击“兑资金”,选择“越秀区”,在“补贴项目”中点击“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查找申报的项目。
(二)选择对应资助事项,根据办理指南中的“材料清单”准备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点击“在线申办”,进入网上申报流程按指引办理。
(三)申报单位如有多个项目申报,请按照项目名称逐项提交申报材料(如:某单位有三项标准制修订项目,需按照标准制修订项目的材料要求,分三次提交项目的所需材料),切勿打包一次性上传。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支付标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单位应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申报单位查询申请进度:登录穗@i企(http://qyfw.gzonline.gov.cn/qyfw/home)-企业数字空间-我的政策兑现。
附件:1.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
2.越秀区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请表
3.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资助申报项目汇总表
4.越秀区企事业单位参与标准研制情况调查表
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业务联系电话:020-83825785,系统故障联系电话:020-83606925)

